合作研发费用和集中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项目一般有四种方式: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和委托研发。对于委托研发已经在“委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注意事项”和“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点”两篇文章中予以说明。接下来,本文就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作介绍。
一、合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合作研发是指合作企业就研发项目通过合同的形式共同对研发项目投入人、材、物,项目完成后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合作方共享的一种研发方式。它不仅仅是简单的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的活动。
政策依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加计扣除规定: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具体操作:
1、合作研发合同需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2、合作各方各自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进行核算。
3、对于费用的单据建议根据约定的比例各自开取,人员工资费用各自核算。
二、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集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集中研发,研发费用由下属公司分别承担。
政策依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具体操作:
集团按照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根据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配比的原则,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下属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下属企业分别计算登记研发费用辅助账加计扣除。并且保留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备查。
以上是对合作研发费用和集中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的回答。更多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其他问题可以关注下属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