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事务所讲审计准则-对舞弊的考虑(四)
今天,是上海会计事务所讲审计准则-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系列讲座的最后一讲。
一、评价审计证据
1、评价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是否仍然适当。如果认为不适当,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或修改审计程序。
2、随着计划的审计程序的实施,注册会计师可能发现获取的信息与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所依据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考虑修正风险评估结果,并据以修改原计划的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3、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可能表明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趋势或关系,尤其是与期末确认的收入或利润有关的异常趋势或关系。
4、如果发现某项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该项错报是否表明存在舞弊。继而考虑该项错报对审计工作其他方面的影响,特别是考虑管理层声明的可靠性。
5、发现的错报是否表明,在某一特定领域存在舞弊导致的更高的重大错报风险。
6、如果发现的舞弊涉及较高级别的管理层,应该重新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并考虑重新评估的结果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同时还应该重新考虑此前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包括管理层声明的完整性和可信性,以及作为审计证据的文件和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并考虑管理层与员工或第三方串通舞弊的可能性。
二、获取书面声明
1、设计和执行内部控制以防止或发现舞弊是管理层的责任;
2、已向注册会计师披露了其对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3、已向注册会计师披露了已知的涉及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以及其舞弊行为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人员的舞弊或舞弊嫌疑;
4、已向注册会计师披露了从现任和前任员工、分析师、监管机构等方面获知的、影响财务报表的舞弊指控或舞弊嫌疑。
三、无法继续执行审计业务时的考虑
如果财务报表存在舞弊或舞弊嫌疑导致的错报,且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遇到难以继续执行审计业务。
1、与适当层次的管理层和治理层讨论解除业务约定的决定和理由;
2、向审计业务委托人报告解除业务约定的决定和理由;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告解除业务约定的决定和理由。
上海会计事务所讲审计准则-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到这里已经全部结束。下期开讲内容是闵行会计师事务所讲审计准则-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