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支出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怎么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怎么扣除?2021年6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对这一问题予以了明确,规定如下:
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上述费用未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益性捐赠支出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都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具体扣除时,如果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捐赠票据中,则随同捐赠票据一起在税前扣除。如果未包含在捐赠票据金额内,则按相关金额作为相关费用在税前列支。但不可以重复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上过两种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缴是会有区别的,作为捐赠支出列支会受到扣除限额的限制,而作为费用列支则不受此限。
以上是对公益性捐赠支出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怎么扣除的具体解答。更多有关可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可关注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