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艺术品资产可否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文物、艺术品资产可否计提在税前扣除?2021年6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对这一问题予以了明确,规定如下:
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买的文物等艺术品不属于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收藏、展示以及保值增值,应该作为投资资产处理,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或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另外,既然企业购买的文物等艺术品资产作为投资类资产处理,在会计处理上也不应该计提折旧,应按公允价值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以上是对关于文物、艺术品资产可否计提折旧在税前列支的解答。更多所有税问题可关注企业所得税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