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申请审计之高新收入控制测试(上)
高新技术申请审计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相关的控制活动和信息系统的测试,其他要素的测试要求应当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一、一般销售
1、询问具有独立性的比较人员,观察比较过程,检查比较记录。
2、检查销售订单是否经过适当授权批准。
3、检查销售订单和销售发票是否连续编号并经核对。
4、检查有关盘点记录。确定发货记录于正确的期间截止。
5、重新执行以验证仓库信息系统是否确实不接受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或提货单)期间不一致的情况。
6、检查有关核对记录,确定已记录的销售均已发货发生销售发票开具前应与销售订单和发运凭证(或提货单)。
7、观察开票过程,确定开票信息系统在核对销售订单后在开具发运凭证(或提货单)时自动生成发票;是否及时开具发票完整性/截止开票信息系统在核对销售订单后在开具发运凭证(或提货单)时自动生成发票。
8、检查发票的开具和销售价格是否经适当的授权批准。
9、登记入账的销售数量系经核准的已发货数量准确性/计价由独立人员对销售发票的编制进行内部核查。
10、检查销售发票记账联是否附有客户订货单和发运凭证(或提货单)。
11、检查尚未开具收款账单的发货和尚未登记入账的销售。
12、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出的货物,以确保销售收入记录于正确的期间。
13、检查相关制度,询问分类方法,并检查高新技术产品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4、 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分类进行内部复核和检查。检查有关数据上的内部复核和检查标记。
15、核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分类方式的变更,并已正确处理。检查变更依据。
16、采用适当的会计科目记录并进行内部复核和检查。检查会计科目记录是否适当; 检查有关凭证上的内部复核和检查标记。
以上是对高新技术申请审计之高新收入控制测试(上)的具体内容的介绍。关注下期高新申请专项审计之高新收入控制测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