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专项审计的内容、目的和用途
高新专项审计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简称,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三年有效期满要求复审的企业必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
一、高新专项审计的具体内容
1、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2、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
二、高新专项审计的目的
1、通过研发费用专项审计,以明确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4)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销售收入总额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2、通过高新收入专项审计,以明确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2)总收入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三、高新专项审计的用途
高新专项审计后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以供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复审之用。
1、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2、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
二、高新专项审计的目的
1、通过研发费用专项审计,以明确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4)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销售收入总额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2、通过高新收入专项审计,以明确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2)总收入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三、高新专项审计的用途
高新专项审计后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以供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复审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