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有哪些内容?
政府为了扶持小企业的发展,减轻小企业的税负,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下面,我们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有哪些内容?”作出说明。
一、优惠内容: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但对于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等,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时选择差额纳税的,适用5%的征收率。
2、阶段性减免:
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目前,优惠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3、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
以上是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有哪些内容?”作出的介绍,企业可以根据上述内容予以享受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