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计事务所谈准则第 1604号上
今天,由上海市会计事务所与大家交流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一、定义
简要财务报表,是指来源于财务报表但详细程度低于财务报表的历史财务信息。是来源于由同一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审计目标
1、确定承接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是否适当;
2、如果承接该项业务,在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的基础上对简要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并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清楚地表达审计意见,说明其形成基础。
三、审计要求
1、业务的承接
1)只有已接受业务委托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并且财务报表构成简要财务报表的来源时,才可以承接本项业务。
2)前提:只有在确定采用的标准是否可接受;就管理层认可并理解其责任与管理层达成一致意见;与管理层就拟对简要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的形式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该项业务。
2、审计程序
1)评价简要财务报表是否充分披露其简化的性质,并指出作为其来源的已审计财务报表;
2)当简要财务报表未与已审计财务报表附在一起时,评价简要财务报表是否清楚地说明已审计财务报表的获取渠道;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已审计财务报表无需提供给简要财务报表的预期使用者,并且为编制简要财务报表制定了标准,评价简要财务报表是否清楚地说明了相关法律法规;
3)评价简要财务报表是否充分披露了采用的标准;
4)将简要财务报表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比较,以确定两者是否一致,或能否依据已审计财务报表中的相关信息重新计算得出简要财务报表;
5)评价简要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采用的标准编制;
6)根据简要财务报表的目的,评价简要财务报表是否包含必要的信息,并在适当的层次进行了汇总,以使其在具体情况下不产生误导;
7)评价简要财务报表的预期使用者能否比较方便地获取已审计财务报表,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已审计财务报表无需提供给简要财务报表的预期使用者,并且为编制简要财务报表制定了标准。
3、审计意见
1)按照xxx标准,简要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
2)按照xxx标准,简要财务报表公允概括了已审计财务报表。
以上是上海市会计事务所与大家交流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的上半部分的内容,下期继续下半部分的内容简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