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务审计公司谈审计准则第3111号(上)
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业务是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的一个内容,为规范这一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下面由上海财务审计公司为大家介绍中国准则的具体内容。
一、定义
预测性财务信息是指被审核单位依据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项或采取的行动的假设而编制的财务信息。它可以表现为预测、规划或两者的结合,可能包括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的一项或多项要素。
二、目标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1、 管理层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所依据的最佳估计假设并非不合理;在依据推测性假设的情况下,推测性假设与信息的编制目的是相适应的;
2、 预测性财务信息是在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
3、 预测性财务信息已恰当列报,所有重大假设已充分披露,包括说明采用的是推测性假设还是最佳估计假设;
4、预测性财务信息的编制基础与历史财务报表一致,并选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
注册会计师并对管理层编制的预测性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
三、保证程度
对管理层采用的假设的合理性发表意见,不应对预测性财务信息的结果能否实现发表意见,并仅提供有限保证。
四、接受业务委托
在承接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业务前,对信息的预定用途;信息是广为分发还是有限分发; 假设的性质,即假设是最佳估计假设还是推测性假设;信息中包含的要素; 信息涵盖的期间等内容进行考虑的基础上,与与委托人就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五、了解被审核单位情况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被审核单位情况,熟悉被审核单位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的过程,了解被审核单位的历史财务信息,以评价预测性财务信息与历史财务信息的编制基础是否一致,并为考虑管理层假设提供历史基准。确定相关历史财务信息是否已经审计或审阅,是否选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
六、审核程序
1、获取管理层关于预测性财务信息的预定用途;作出的重大假设的完整性,认可对预测性财务信息的责任的声明书。
2、在确定审核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 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二) 以前期间执行业务所了解的情况;(三) 管理层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的能力;(四) 预测性财务信息受管理层判断影响的程度;(五) 基础数据的恰当性和可靠性。
3、评估支持管理层作出最佳估计假设的证据的来源和可靠性。
4、对推测性假设,注册会计师不需要获取支持性的证据,但应当确定这些假设与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的目的相适应,并且没有理由相信这些假设明显不切合实际。
5、通过检查数据计算准确性和内在一致性等,确定预测性财务信息是否依据管理层确定的假设恰当编制。
以上是上海财务审计公司为大家介绍的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上)的内容,敬请关注上海财务审计公司谈审计准则第3111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