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务审计公司谈审计准则第3111号(下)
我们接着上期上海财务审计公司谈审计准则第3111号(上),继续由上海财务审计公司谈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下半部分- 审核报告的具体内容。
一、审核报告的内容
1、标题;
2、 收件人;
3、 指出所审核的预测性财务信息;
4、 提及审核预测性财务信息时依据的准则;
5、说明管理层对预测性财务信息(包括编制该信息所依据的假设)负责;
6、适当时,提及预测性财务信息的使用目的和分发限制;
7、以消极方式说明假设是否为预测性财务信息提供合理基础;
8、 对预测性财务信息是否依据假设恰当编制,并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列报发表意见;
9、 对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可实现程度作出适当警示;
10、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
11、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12、 报告日期。报告日期应为完成审核工作的日期。
二、审核报告的要求
1、根据对支持假设的证据的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注意到任何事项,导致其认为这些假设不能为预测性财务信息提供合理基础;
2、对预测性财务信息是否依据这些假设恰当编制,并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列报发表意见。
3、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同样,当预测性财务信息以区间形式表述时,对实际结果是否处于该区间内不提供任何保证。
4、在审核规划的情况下,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是为了特定目的(列明具体目的)。在编制过程中运用了一整套假设,包括有关未来事项和管理层行动的推测性假设,而这些事项和行动预期在未来未必发生。因此,提醒信息使用者注意,预测性财务信息不得用于该特定目的以外的其他目的。
5、如果认为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列报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预测性财务信息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核报告,或解除业务约定。
6、如果认为一项或者多项重大假设不能为依据最佳估计假设编制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提供合理基础,或在给定的推测性假设下,一项或者多项重大假设不能为依据推测性假设编制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提供合理基础,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预测性财务信息出具否定意见的审核报告,或解除业务约定。
7、 如果审核范围受到限制,导致无法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核报告,并在报告中说明审核范围受到限制的情况。
以上是上海财务审计公司为大家介绍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下半部分- 审核报告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