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审计报告的类型
高新企业审计报告可以分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认为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符合下列所有条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高新企业审计报告。
(1)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申报企业在所审计期间的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2)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
2、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认为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整体是公允的,但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
(1)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有关研究开发费用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披露方面存在分歧,或者认为管理层未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
(2)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
3、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认为研究开发费用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披露不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或者认为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未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申报企业在所审计期间的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
4、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于无法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
以上是高新企业审计报告的类型介绍。需要明确的是,鉴于高新企业认定审批部门不接受除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外的其他类型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谨慎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