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该退出舞台了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实行至今将近十几年了,在优化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执业质量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层层推进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的逐步落实,加上日益加重的对这一分类管理等级的滥用,继续实行下去将与政府的改革方向不符,也加重了事务所之间的不公平,扼杀了中小事务所的生存空间,是到了该退出舞台的时候了。
一、出台的宗旨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出台于本世纪初,当时政府刚取消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等级分类,为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促进其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规范执业行为,防范执业风险推出了分类管理。主要内容是按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专业能力,执业质量等项目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把事务所分为A、B、C、D四个等级,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实际上这是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所属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分类管理的一个内部办法。刚实行时是不对外公开的。
二、分类管理办法的弊端
1、外界对它的误解越来越深
这个分类管理办法原是一个内部管理的办法,不对外公开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为外界所知,并且在理解上出现了偏差,认为这是又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等级。
2、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也越来越把它作为一个资质等级来对待,甚至将评分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加深客户对其的误解。
3、越来越多的政府和国企采购招投标项目把它作为一个资质等级要求,加剧了行业的不公平。
4、已有多个外省市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仿效推行,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5、与政府简政放权、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的宗旨相违背,同时,也不符合政府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的规定。对不同等级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参与市场活动中给与不同的待遇,从而造成实质上的歧视。
6、不符合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招投标的资质要求和协会引导客户向头部事务所靠拢,限制了上海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市场的机会,长此以往将扼杀他们的生存空间,违背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
综上,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已经不顺应政府改革的方向,到了该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