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持续加码
自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2021年第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后,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9月13日发布第2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再次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加码。
1、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2、简化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推出了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由一张研发支出辅助账和一张汇总表构成。
3、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允许多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调剂使用,提高加计扣除的金额。
以上是202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持续加码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