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在我们的审计实务中,总会发现总公司与分公司在财务处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接下来,本文将对总公司与分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作出介绍。
一、分公司的性质和类型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非独立的法人,在实际经营中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分公司只是承担总公司某些职能,而不开展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实际上相当于是一个办事处。既可以申请营业执照也可以不申请。
二是,分公司独立从事经营活动,但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申领营业执照并办理税务登记。
二、分公司的财务核算类型
对于第一种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都无所谓,即使独立设置账户也仅仅是对费用进行单独的核算处理。
对于第二种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由于申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那就需要进行日常的税务申报,独立的财务核算是必须的。
三、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1、对于第一种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由于没有营业收入,也不需要税务申报,不管是独立核算核算非独立核算,每一月应将分公司的费用支出汇总内容总公司,相互之间如果存在往来款项的,互相抵消即可。
2、对于第二种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由于需要单独税务申报,通常是采用独立核算的财务处理方法。分公司的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实行本地预交总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其他税种实行分公司单独纳税申报。
总公司在与分公司的财务处理中,可以根据需要每月、每季或者每年进行报表汇总。汇总时需将与分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往来进行抵消,并将汇总后的财务报表作为总公司的整体财务报表。
以上是对总公司与分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具体介绍。需要明确的是不管从不从事经营活动,如果申领了营业执照就应办理税务登记并进行纳税申报。总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也必须把分公司的报表汇总,这样才算是完整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