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何申报?
百度一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何申报,大部分都是提示需要向主管税务部门备案。事实上,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制度已经取消好多年了。接下来。本文就对此作出说明。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办法》公布,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报,应该根据可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自身情况,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享受税收优惠。
对于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可以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进行优惠享受申报。也可以在次年申报享受优惠。
在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按规定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同时,虽然已经取消备案,但是,企业仍然需要准备如下资料以供备查:
1、研发项目计划书和立项的决议文件;
2.研发部门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委外研发费用,还需准备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合同、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
9.委托关联方实施的研发项目,还应要求受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供备查。
以上是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何申报的具体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