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离任审计报告是指为了对法定代表人在整个任期内对其承担的经济责任绩效进行评审、验证和总体评价而出具的反映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过程和结果的书面报告。它公证了法定代表人在被审计单位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那么,离任审计报告应该反映什么呢?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离任审计报告一般采用详细报告的形式,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离任审计单位概述。
主要介绍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资产、人员结构、机构设置和领导任期。
二、审计情况。
1、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2、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3、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4、评价。
评价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
一是量化评价,如资产负债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
二是定性评价,如企业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驾驭能力、解决问题的水平等,要综合考虑经营环境和群众反映来评价。
三是综合评价,即在定量考核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按照重要性原则,全面、完整地评价其责任、绩效和诚信。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这部分要写在离任审计报告中,主要是从规避审计风险的角度。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计未涉及的事项;
2、审计中因人力、财力、时间等原因无法调查或核实的事项;
3、被审计单位或者单位未积极配合,对相关问题不予核实的;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是对离任审计报告内容的具体说明。如果需要在离任审计中增加额外的审计内容,也可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予以约定。更多有关离任审计的内容可关注离任审计的程序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