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防伪管理办法出台
在北京等地区为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执行了十多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防伪标签取消时,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报告防伪管理办法出台了。

一、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报告防伪目的
为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97 号)、《关于印发<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财办监2020 10 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防范假冒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维护行业公信力。
二、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报告防伪管理办法
1、适用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及外省市来本市执业的事务所。
2、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以下 简称“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验 资报告等,均应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鉴证业务报告防伪 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系统”)中录入鉴证业务报告信息(以 下简称“报告信息”),生成防伪编码、防伪二维码,并将防 伪系统中生成的防伪信息页作为报告首页。
3、外省市事务所来本市执业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向协会申请注册防伪系统临时账号。外省市事务所临时账号的有效期原则上为 10日,有效期届满,临时账号暂停使用,需延长临时账号有效期的,可向协会申请。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报告防伪管理办法的出台与北京取消审计报告防伪标签,孰是孰非,相信时间会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