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的要素
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新企业专项审计业务,应当针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分别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接下来与我们一起了解专项审计报告有哪些要素构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
专项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专项审计报告”。
(二)收件人
一般是指申报企业。
(三)引言段
引言段应当说明申报企业的名称和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经过审计。
(四)管理层的责任段
在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管理层的责任。
(五)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3.注册会计师相信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六)说明段
当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之后、审计意见段之前增加说明段,清楚地说明导致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所有原因,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指出其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影响程度。
(七)审计意见段
审计意见段应当说明,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在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申报企业在所审计期间的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八)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段
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段应当说明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专项审计报告仅供申报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九)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专项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十)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专项审计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十一)报告日期
专项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
以上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有哪些要素构成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