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会计师事务所谈准则-评价识别出的错报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就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发表意见。下面由青浦区会计师事务所就如何评价审计中发现的错报以及如何处理这些错报为大家讲解。
一、错报的定义
1、错报是指某一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分类或列报,与 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应当列示的金额、分类或列报之间存在 的差异。错报可能是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的。
2、未更正错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累积的且未予更正的错报。
二、审计目标
1、评价识别出的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评价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审计要求
1、累积识别出的错报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累积除了微小错报的所有错报。
2、考虑错报对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影响
3、沟通和更正错报
4、评价未更正错报的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未更正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是 否重大。
1)相对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整体而言,错报的金额和性质以及错报发生的特定环境;
2)与以前期间相关的未更正错报对相关类别的交易、账户余 额或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
5、获得管理层对未更正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整 体的影响不重大的书面声明。
6、注册会计师应将设定的某一金额,低于该金额的错报视为明显微小;审计过程中累积的所有错报,以及是否已得到更正;就未更正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是否重大得出的结论,以及得出结论的基础等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以上是青浦区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家讲解的审计准则第 1251 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的所有内容,青浦区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错报的评价,尤其是对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影响的评价对于审计意见影响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