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会计事务所-函证数字化
日前,财政部联合人民银行等其他六部门发表了《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下面是上海静安区会计事务所对这一意见的解读。
银行函证程序和银行回函的传统纸质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为保证审计质量的提高,开展函证数字化试点已成大势所趋。
一、四项原则
1、循序渐进,有序推动。
2、坚持准则,优化手段。
3、确保安全,试点先行。
4、标准统一,技术多元。
二、六项措施
1、会计师事务所函证集中化数字化。
2、银行采用函证集中化数字化工作方式。
3、函证数字化应当实现函证流程和数据标准的统一。
4、相关企业应当支持采用数字函证。
5、发挥可信安全体系在函证工作流程中的支撑作用。
6、积极推进数字函证的归档工作。
三、四项保障
1、政策引导。
2、标准能力建设。
3、相关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4、新技术推广应用。
四、组织实施
1、由财政部将牵头制订函证数据标准,监督会计师事务所试点工作。2、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推动相关企业配合数字函证的运用。
3、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标准委加强对数字函证电子档案相关国家标准的指导。
上海静安区会计事务所认为,开展函证数字化工作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数字化的转变,也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目前,虽然仍处于试点的先行阶段,但距大面积推广已为时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