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之控制测试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中,控制测试不是必需的,但是,在某些情形下能取得有效的审计证据。接下来,与我们一起看看这方面的审计要求。
一、控制测试的要求
只有在下列几种情形下,可以考虑通过控制测试来取得有效的审计证据。
1、当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
2、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
二、控制测试的目的
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下,注册会计师可以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只对那些设计合理,能够防止、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以验证其运行是否有效,来获取有效的审计证据。
三、控制测试的性质
1、控制测试的性质是指控制测试审计程序的类型,通常包括询问、观察、检查、穿行测试和重新执行。
2、注册会计师不仅应当考虑与认定直接相关的控制,而且还应当考虑这些控制所依赖的与认定间接相关的控制,以获取支持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3、对于一项自动化的应用控制,由于信息技术处理过程的内在一贯性,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该项控制得以执行的审计证据和信息技术一般控制(特别是对系统变动的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持该项控制在相关期间运行有效性的重要审计证据。
四、控制测试的时间
1、注册会计师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专项审计,需要获取研究开发费用内部控制在被审计期间运行有效的审计证据,并需要对被审计期间进行测试。
2、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涉及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如果注册会计师拟信赖内部控制,应对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与研究开发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五、控制测试的范围
1、在整个拟信赖的期间,申报企业执行控制的频率。控制执行的频率越高,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
2、在所审计期间,注册会计师拟信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时间长度。拟信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时间长度不同,在该时间长度内发生的控制活动次数也不同。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拟信赖控制的时间长度确定控制测试的范围。拟信赖期间越长,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
3、为证实控制能够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所需获取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对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要求越高,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
4、通过测试与认定相关的其他控制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范围。针对同一认定,可能存在不同的控制。当针对其他控制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较高时,测试该控制的范围可适当缩小。
5、在风险评估时拟信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程度,并依据对控制的信赖程度相应减少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时对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拟信赖程度越高,需要实施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
6、控制的预期偏差。预期偏差可以用控制未得到执行的预期次数占控制应当得到执行次数的比率加以衡量。控制的预期偏差率越高,需要实施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如果控制的预期偏差率过高,针对某一认定实施控制测试可能是无效的。
以上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之控制测试的内容介绍,下期内容为高新认定审计之研发费用控制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