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材料
上期内容上海青浦区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条件,本期上海黄浦会计师事务所就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所需提交的材料作一解答。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执业经历等符合规定条件的材料;
三、拟在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复印件;
六、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七、合伙人是境外人员或移居境外人员的,还应当提交符合条件的住所有效证明和居留时间有效证明及承诺函。
八、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时还应当提交合并协议或者分立协议。
以上是上海黄浦会计师事务所就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所需提交的材料作出的解答。上述材料应提交上海市财政局进行审批。
下期预告:上海松江区会计师事务所-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