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审计内容和总体要求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规定,申报企业需要提供近近三年的年报审计报告和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和近一年高新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接下来,我们将对高新审计内容和总体要求作出说明。

一、高新审计内容
1、近三年年报审计内容
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为常规审计,主要是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否符合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审计对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上述报表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记账凭证和相关资料都是审计的内容。
2、近三年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内容
对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的编制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指引》和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的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审计内容主要涉及与研发项目相关的研发费用的核算。
3、一年高新收入专项审计内容
对高新收入明细表的编制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指引》和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的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审计内容涉及与高新收入相关的合同、发票、收款凭证等资料。
二、高新审计要求
1、了解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考虑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在初步评估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2、在承接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与申报企业就业务性质、审计范围、时间要求、审计收费、专项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以及专项审计报告的分发和使用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3、 在执行高新技术企业审计认定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收入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
4、风险评估程序本身并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基础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5、注册会计师应按照审计准则执行高新技术企业审计认定业务,能够对申报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 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6、由于审计中存在的固有限制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重大错报的能 力,注册会计师不能对申报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 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证。
以上是对高新审计内容和总体要求的说明。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高新审计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