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财务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上期内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本期我们继续介绍高新企业财务审计初步业务活动中最后一项内容-审计业务约定书。
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内容的考虑后,如果与企业就专项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应与企业签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一、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高新企业财务审计业务开始前,应与企业就专项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签订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专项审计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二、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1、审计的目标
2、企业的责任
3、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4、明细表的编制基础
5、审计范围
6、审计报告的特殊用途
7、审计对象
8、利用专家工作情况的要求
9、明确说明审计是否包含分支机构
以上是对高新企业财务审计业务约定书内容的具体介绍,企业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高新企业财务审计时可按照上述内容签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