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专项审计-高新技术收入的认定
高新专项审计的一个主要内容是对申报企业高新技术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如何认定高新技术收入成为高新技术收入审计的一个主要内容。接下来,本文就如何认定高新技术收入展开讨论。

一、高新技术收入的定义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从上述定义中,有以下几个层面的含义:
1、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要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该技术的所有权可以企业自行研发,也可以是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
2、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如果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没有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那么,其收入不能作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如果企业发挥核心作用的技术有所有权,即使其他产品没有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其收入也可以作为高新技术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二、如何认定在产品(服务)中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
这是注册会计师能力之外的事,通常,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从形式上取得相关说明材料即可。
三、不得作为高新技术收入的情形
1、不使用本公司技术的产品。
如贸易公司的商品买卖。
2、使用的技术所有权不归本公司所有
3、技术不对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持作用
从常识上可以判断该项技术对产品(服务)起不了核心作用。
四、会计师事务所高新收入审计的风险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应该取得如下证据:
1、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使用了该项技术的证据。
2、使用的技术对产品(服务)发挥了核心支持作用的说明材料。
3、使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材料。
4、从合同、发票到账册和收入明细表一系列的财务佐证资料。
以上是对高新专项审计-高新技术收入认定的探讨,更多有关高新专项审计的内容请关注下方标签。